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产生固体危险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:
中山市南朗医院
2025年10月17日